桃源县关于遴选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健全收储运体系,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遴选承担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的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主体主要工作内容是在桃源县范围内收储利用农作物秸秆。
二、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
二是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三是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实施主体报名与遴选
1.报名方式:符合遴选要求的服务组织自愿报名(见附件1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2日。
3.申报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3套(申报材料按遴选条件内容逐项准备并装订成册)至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
4.专家遴选:报名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实施主体资质、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3家主体承担项目收储中心建设,确定12家承担收储点建设(具体遴选方式见附件2),遴选过程由县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室进行全程监督。
5.合同备案:遴选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和桃源县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承担协议,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未尽事宜,请咨询桃源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
资料报送地址: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联系人:史磊,电话:18397330095。
附件:1. 桃源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主体报名表
2.桃源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式
桃源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主体报名表、目实施主体遴选方式.docx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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