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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关于遴选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08 14:01 【字体:

为做好我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健全收储运体系,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遴选承担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的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主体主要工作内容是在桃源县范围内收储利用农作物秸秆。

二、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

二是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三是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实施主体报名与遴选

1.报名方式:符合遴选要求的服务组织自愿报名(见附件1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2日。

3.申报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3套(申报材料按遴选条件内容逐项准备并装订成册)至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

4.专家遴选:报名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实施主体资质、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3家主体承担项目收储中心建设,确定12家承担收储点建设(具体遴选方式见附件2),遴选过程由县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室进行全程监督。

5.合同备案:遴选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和桃源县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承担协议,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未尽事宜,请咨询桃源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

资料报送地址: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联系人:史磊,电话:18397330095。

附件:1. 桃源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主体报名表

2.桃源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式

桃源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主体报名表、目实施主体遴选方式.docx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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