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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桃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10:39 【字体: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桃源县民政局将对依法登记的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请各全县性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未填报选项视为无此项情况,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财务审计报告、章程报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

县民政局对全县性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抽查审计、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依据上述政策,综合研究确定全县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年检结论。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县民政局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组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填报虚假情况的、未填报选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县民政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全县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全县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x

桃源县民政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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