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离田主体的公告
因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存在主体用地、资金困难等问题,有1家合作社退出项目建设,部分合作社未按预定目标购置机具,产生项目资金结余。为高效利用结余资金,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4个秸秆离田作业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在桃源县范围内收储利用农作物秸秆。
二、基本条件
一是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种植大户等,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
二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是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与遴选
1.申请方式:符合遴选要求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等自愿申请(见附件1),乡镇审核推荐。
2.申请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0日。
3.申报材料:经乡镇审核推荐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等需提交申报材料3套(申报材料按遴选条件内容逐项准备并装订成册)至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
4.专家遴选:申请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离田主体资质、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4家离田主体加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具体遴选方式见附件2),遴选过程由县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室进行全程监督。
5.合同备案:遴选完成后,离田主体和桃源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机具购买协议,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未尽事宜,请咨询桃源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
资料报送地址: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联系人:阙兴贵,联系电话:15080628704。
附件:
附件1-3.docx
1. 桃源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离田主体建设申报表
2.桃源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离田主体遴选方式
3.桃源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主体补贴农机使用要求协议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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