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城乡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地下管廊、“数字市政”等市政建设事务性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公用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事务性工作。承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限范围内市政三项设施维护(人行道、车行道、排水管网)的调度、协调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县城区供水事务性工作。负责县城区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企业的行业指导;参与编制县城区供水、节水、用水规划;参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工程建设及供水设施的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二次供水企业的设施管理及卫生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用水定额,并跟踪了解执行落实情况;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等事务性工作。
(四)指导城乡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的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区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城区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评审、巡查监督、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等事务性工作;督促城乡污水处理费的收缴;承担城乡污水处理企业设施设备及运行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配合推进城乡减排等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城乡燃气、热力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编制全县城乡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应急保障方案、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全县燃气设施及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履行全县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参与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燃气企业落实入户安检,并开展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指导、督促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应急演练及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县城区地下强弱电共同管沟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经营、监督和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强弱电共同管沟建设任务,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地下资源清空事宜。
(七)承担数字化(智慧化)城镇管理模式的组织、实施和试点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市政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全面深度融合,逐步实现城镇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人性化。
(八)参与拟订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资金使用初步方案,指导相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
(九)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设4个部室,包括给水事务部、排水事务部、燃气热力事务部、市政建设事务部。全中心共核定编制20人,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15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03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3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8.54万元,主要是:市政与供水服务中心实现政企分开、人员分离,基本支出减少869.41万元;年初预算新增5个的项目,项目支出增加630.87万元,收入总体减少238.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032.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1.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86.5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38.54万元,主要是市政与供水服务中心实现政企分开、人员分离,基本支出减少869.41万元;年初预算新增5个的项目,项目支出增加630.87万元,收入总体减少238.54万元。
(注:与上年的收支增减对比情况一定要作出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032.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1.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86.5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5.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786.5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污水处理费支出9523.5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28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支出等方面;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污水监管、绩效评价及污泥无害化处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8.2万元,下降60.24%,主要是市政与供水服务中心实现政企分开、人员分离,公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注:如某大类无采购预算,则填“0”)
(五)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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