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09:31 【打印】 【字体:

2025年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职责为:

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 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县城区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权限内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县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负责县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县房屋、建设工程消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房 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县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负责县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 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信息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县危险房屋管理;承担全县房屋安 全鉴定;负责全县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组织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县范围内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县城区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负责县城区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用等 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 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单位,下属有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局机关共设14个股室站队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办公室(法制股与其合署办公)、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合署办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桃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城建档案馆、危房改造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

2、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3、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6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696.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988.69万元,主要一是由于本单位上年结转项目,二是由于较去年,本年预算还包含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和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76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7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253.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4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6.3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988.69万元,主要是一是由于本单位上年项目,未完工付款;二是由于较去年,本年预算还包含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和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的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13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42万元,占4.6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万元,占0.07 %;卫生健康支出5.56万元,占0.02 %;节能环保支出9704.6万元,占41.95 %;城乡社区支出10625.37万元,占45.93 %;住房保障支出1706.36万元,占7.3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53.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1679.2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节能环保支出9704.6万元,主要用于东街机埠片区污水管网提质等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0277.41万元,主要用于桃源县城区、工业园区日常维护等方面;住房保障支出1697.2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563.94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548.79万元,占99.67 %;城乡社区支出15.15万元,占0.3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节能环保支出4548.79万元,主要用于东街机埠片区污水管网提质等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5.1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453.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55.18万元,上升265.16%,主要是由于2024年预算仅包括局机关预算,2025年度预算支出包含本部门机关本级、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本部门机关本级、桃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3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16.51万元,主要是由于根据相关要求,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农村危改会议,人数32人,内容为农村危改;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住建部门相关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相关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7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6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12万元,项目支出26243.1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2025年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025年住建局部门预算说明.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