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持、转移、管理、征收工作。
(二)承担全县企业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保险业务的经办事务。
(三)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管理,养老金发放、管理及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五)承担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全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经办人员培训、基金监督安全宣传等工作。
(七)规范督导保险收缴、业务档案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部、财务部、稽核内控部、职业年金部、基金结算部、待遇计发部、综合统计部、个人账户管理部、退管部、社保档案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被征地农民保险部、个人参保缴费部、参保登记部等部门。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编制范围的只有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2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494.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84.91万元,减少78.89%,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494.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4.1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49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48万元,占41.26%;项目支出877.68万元,占58.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4.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84.91万元,减少78.89%,主要是因为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项目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4.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584.91万元,减少78.89%,主要是因为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4.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2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0.74万元,占95.76%;卫生健康(类)支出22.65万元。占比1.52%;住房保障(类)支出40.28万元,占比2.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01.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9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保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568.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人员及公用经费结余。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96万元,支出决算为4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贴(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30.06万元,支出决算为40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决算数小于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部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纳入决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0.2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6.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0.9万元,津贴补贴99.84万元,奖金102.83万元,伙食补助费4.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8万元,住房公积金40.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7万元:其中退休费14.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万元。
公用经费9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01%,主要包括办公费18.22万元,印刷费5.48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63万元,差旅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6.07万元,劳务费15.15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9万元,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存在公务接待费结余,与上年相比增加1.93万元,增长46.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19万元,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存在公务接待费结余,与上年相比增加1.93万元,增长46.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7万元,主要是进行养老保险业务学习及业务经办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78万元,降低19.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明确绩效评价内容,夯实管理基础。严格依照县级财政部门要求,明确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评价范围、对象与具体任务,系统梳理与归集项目依据、预算批复、资金支付及成果输出等相关材料,确保绩效自评工作依据充分、基础扎实、程序合规。
健全协同机制,优化评价方法。强化内部股室协作,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动机制,确保绩效评价所需数据及时、准确、完整传递。通过多部门联合参与、共同核实的方式,提升评价过程的客观性与数据真实性,增强评价结果的说服力和科学性。
完善指标体系,突出量化评价。结合本单位实际和项目特点,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先采用可量化、可监控、可比较的指标,增强指标与预算项目、部门职能之间的契合度,确保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有效衔接,提升绩效报告的公信力和应用价值。
强化目标导向,扎实推进绩效自评。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目标,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各股室对照绩效评价要求,开展项目内容专项分析。通过自评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落实改进,持续完善管理机制,为实现财政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提供坚实保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绩效评价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拨付资金,资金使用率为100%,因此本次绩效评价结果较好,大部分资金发挥有效效益。本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单位预算编制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较为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数据共享与协同机制尚不健全,各股室间数据收集标准与口径存在差异,信息共享渠道尚未完全畅通。尤其在基金财务与业务数据对接过程中,因数据标准不统一,加之存在人户分离、异地死亡、异地服刑等复杂情形,导致数据比对存在偏差,影响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也对资金管理的合法性与合规性构成一定挑战。
预算编制与执行科学性有待提升,当前预算编制仍较多依赖历史执行数据,缺乏对政策变化、业务发展等反面的前瞻性研判,精细化程度不足。预算调整未能全面反映实际需求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源分配合理性,也对资金使用效益带来潜在风险。
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方面,资金分配尚未全面建立与绩效目标、政策需求及实际执行能力紧密挂钩的机制,存在一定固化现象。资金拨付后使用效率不高,部分支出进度滞后,个别领域甚至出现闲置沉淀情况,影响公共资金使用效益。
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方面,资产配置与预算衔接不够紧密,资产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财务管理流程中,审核环节不够细致。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程序执行不够规范,影响采购效率及资金节约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附件2: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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