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措施办法。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县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管理办法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帮扶措施。指导开展驻村帮扶,结对帮扶,会同有关部门最实施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巩固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成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牵头协调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种业振兴政策。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系机构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县委农办秘书办、办公室、政工人事股(直属机关党委)、计划财务股、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发展规划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社会事业促进股、畜牧农机经管指导股、市场信息化股、乡村建设股、帮扶股、县域经济发展股、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室。另设13个局直属单位,包括县烟办、经济作物站(富硒办)、粮油作物站、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种子农药管理站、植保植检站、科技教育推广站、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退管中心(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桃源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截止2025年底,我单位有编制240个,其中行政编制39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00名。实有在职人员201人,其中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6人,工勤人员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74人。退休人员220人,临时人员7人。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财务代管单位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桃源县农民教育服务中心,其中:
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属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7人。
桃源县农民教育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22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09.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0,198.00万元,上年结转72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69269.94 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227.1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4,02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0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2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9269.94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227.1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00万元,占0.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08万元,占1.33 %;卫生健康支出157.26万元,占0.62 %;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占0.06%;农林水支出24,026.67万元,占95.24%;住房保障支出262.09万元,占1.0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20.00万元占1.6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886.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1,341.0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场所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林场所税费改革人员类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蔬菜工作专项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监测和蔬菜技术指导等方面费用;电力公司退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退管中心日常工作经费方面;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经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种子储备方面;沼气维修、拆除、安检专项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沼气维修、拆除、安检工作等方面;农经站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管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农经站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管等方面;农民教育服务中心农民教育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教育工作等方面;县电力公司退休人员待遇专户补助资金(退管服务中心)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的发放;茶叶办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推广桃源红茶宣传费及茶叶指导差旅费等方面;富硒功能农业开发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富硒产业工作等方面;保稳定促发展专项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和农科所退休人员待遇的发放;2026年菜籽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菜籽油大县奖励;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膜回收工作;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19200万元,主要用于修建高标准农田;2026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安全利用建设;2026年一喷多促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一喷多促工作;2019-2021年结余资金项目田间工程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修建高标准农田;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和审计结算服务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和审计结算工作;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酸化耕地治理工作;桃花源2020-2024年结余资金项目田间工程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修建高标准农田;桃花源2024年中央预算内及国债省级配套审减资金项目田间工程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修建高标准农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720.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9.3万元,下降24.94%,主要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预算,公用经费预算略降低。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6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3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5年减少5.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6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七一表彰大会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干部;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女性心理健康讲座培训,人数60人,内容为三八节女性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培训;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8.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85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4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6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22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6.02万元,项目支出21341.0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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