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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06 10:41 【打印】 【字体:

 2026年桃源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实施。

2.拟订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拟订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权限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预审、审批和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承担县域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4.拟订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管理(即“五统一”)。

5.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6.承担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全县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7.规范管理土地市场,拟订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交易及政府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县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审核、报批;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8.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更新,确认土地宗地价格。 

9.负责全县国土资源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全县国土资源测绘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全县测绘标志维护。

10.承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责任。审核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对县属矿区的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处置方案草案。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责任,管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责任。

12.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包含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档案管理、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负责拟订县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拟订不动产确权方案,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地方性政策;负责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审核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数据库建设;配合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权属争议,负责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产生的权属争议;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

13.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的转让(商品房预售许可除外)、租赁、抵押等工作;负责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交易服务费的测算和收缴;开展与不动产权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14、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共37个机构,核定全额拨款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36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34个,自收自支机构2个。共有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7个二级机构即桃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桃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桃源县自然资源规划测绘院、桃源县规划展示馆、桃源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和29个基层自然资源所,现有人员232人【其中在职人员199人(含自收自支人员23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5人,遗属人员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源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桃源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3、桃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桃源县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5、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5105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022.5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5665.3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22193.65 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  2168.7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1216.68 万元,主要是预计2026年新增“十五五”山水工程2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51050.3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0.3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12.74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6814.82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1040.7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5.51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686.13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较去年增加 21216.68 万元,主要是预计2026年新增“十五五”山水工程20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34235.48 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1040.75 万元,占90.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0.35 万元,占 0.7  %;卫生健康支出112.74万元,占 0.33  %;住房保障支出 155.51 万元,占 0.4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686.13 万元,占 7.8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3243.95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30991.53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305.4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工作、矿产资源保护、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旱改水、土地开发、“十五五”山水项目等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86.13 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6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16814.82 万元,其中,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6814.82万元,占 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2026年新增储备征地拆迁成本15000万元;土地前期成本1339.82,土地专项债前期工作经费450万元,土地印花税2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 520.3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4.64 万元,上升 0.9 %,主要是固定性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6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5年减少  3 万元,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6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8.5 万元,拟召开 10 会议,人数 850 人,内容为卫片监察执法、矿山整治及修复、田长制工作、土地变更调查、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发证、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业务安排会议以及党建学习、全局综合业务学习等中心工作会议,用于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布置相关工作和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三类会议或部门会议标准控制相关会议费用支出;培训费预算 10.5 万元,拟开展 10余次  培训,人数 210 人,内容为田长制工作、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作、土地变更调查、卫片执法监察、矿山整治、规划管理、地理测绘信息、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业务工作培训,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安排相关支出预算,通过培训我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063.0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70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4363.07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6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6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51050.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43.95 万元,项目支出 47806.35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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