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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30 08:30 【打印】 【字体:小 大】

 

 

 

2025年度

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有四大职能:一是教育;二是监督;三是保护;四是惩处。

(一)纪委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并处理全县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案件,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监委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人民政府、上级监委机关的指示;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委副科级内设室部18个,副科级派驻纪检监察组9个。

(二)人员情况。我委是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现有编制114人(含行政编制108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2025年末实有在编人数107人,比上年减少了5人。

(三)决算单位构成。2025年部门决算单位范围为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2652.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12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自然增长;审查调查工作较多,加大了办案力度,办案经费等项目开支有所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265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2.95万元,占比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265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8.51万元,占比71.56%;项目支出754.44万元,占比28.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52.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12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自然增长;审查调查工作较多,加大了办案力度,办案经费等项目开支有所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12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自然增长;审查调查工作较多,加大了办案力度,办案经费等项目开支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2.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41.11万元,占比88.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88万元,占比5.27%;卫生健康(类)支出61.66万元,占比2.32%;住房保障(类)支出110.29万元,占比4.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36.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5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8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3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拨款新增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59.08万元,支出决算为72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年初预算的部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部分在此科目中列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新增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9.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包含了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的保障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2.66万元,支出决算为6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包含了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的保障部分。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包含了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的保障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8.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6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预算数等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预算数等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安排工作餐,实行零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预算数等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万元,占比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厉行节约安排工作餐,实行零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是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39万元,降低6.5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机关运行经费,严控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16万元,用于召开各类会议的场地费、住宿费、工作餐费、资料等,人数330人次,内容为纪委全会等;开支培训费3.33万元,用于开展纪委业务培训,人数385人次,内容为纪委各项业务知识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3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部门整体和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整体1个,专项9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91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

对2025年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专项)进行绩效自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2652.95万元,绩效自评评分为96分。

1.数量指标。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48件,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43件,自办案件228件,县直单位查办案件13件,乡镇查办案件164件以上;发布纪检监察信息237篇(条);全年组织警示教育活动4次。

2.质量指标。机关事务正常运转率100%;党建考核达标率100%;案件办结率达到85%;单位考核覆盖率100%;信访件受理处置率100%;案件处理优质率90%;案件办理程序合规率100%;廉政及警示教育县级单位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规范合理率100%。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预算安排方面。根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要求内设室部制定更合理的项目预算。

2.支出结构调整方面。要求资金使用室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资金管理方面。按工作进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拨付,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4.制度建设方面。完善项目资金支付制度,在保障项目资金及时支付的同时要求报销人完整提供所需材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pdf

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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