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
2021年度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2年7月21日
2021年度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257431915732,单位负责人:陈长春。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等8个部室,无下辖二级机构。经县委编办核定编制19人,其中站本级19人,无二级机构。2021年单位在编在岗18人,其中站本级18人,无二级机构。另有离退休人员10人,遗属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根据政府授权,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纠纷调解仲裁、村集体财务指导、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等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统计,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组织建设,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指导农村产权交易,宣传农经政策、建设农经体系和乡村两级农经队伍,培训乡村两级农经业务骨干,承担农村土地确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等工作。
(三)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18万元,负债总额1186万元,净资产总额-68万元。
2.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含所属二级预算单位)233.81万元,年内调整预算806.31万元,决算收入80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6.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6.88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883.19万元。
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36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1万元,项目支出168.71万元。部门决算支出88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1万元,项目支出686.64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74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抓好农村承包地管理服务工作;
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强化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管;
2. 部门2021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创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创建市级示范社6家,创建省级示范社2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新增家庭农场数50家。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省级家庭农场5家;持续开展农民权益维护惠农减负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维权减负督查工作2次及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调处工作:年内仲裁委仲裁案件数1件以上。
(2)质量指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面积:新增土地流转面积流转率达55%以上。农村宅基地问题处理方面:年内农村宅基地问题督办全县范围内巡查400次以上。农村宅基地案件处理:纠纷处理结案率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坚持产业发展为导向,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快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减少抛荒,保护土地地力,建立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364.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4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5.0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364.52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882.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4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72.95万元。年末结转0.7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48万元。上年结转76.88万元,追加调整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24.88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决算686.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7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年初 预算 |
上年 结转 |
本年 调整 |
可执行 指标 |
决算 金额 |
结转 结余 |
1 |
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奖补支持 |
0 |
0 |
100 |
100 |
100 |
0 |
2 |
2021年重点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及省级示范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
0 |
0 |
407.5 |
407.5 |
407.5 |
0 |
3 |
农业生产发展粮食风险基金 |
0 |
0 |
45 |
45 |
45 |
0 |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0 |
10 |
10 |
20 |
20 |
||
4 |
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 |
20 |
0 |
0 |
20 |
19.26 |
0.74 |
5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 |
8 |
0 |
0 |
8 |
8 |
0 |
6 |
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
20 |
0 |
0 |
20 |
20 |
0 |
7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6.36 |
0 |
6.36 |
6.36 |
0 |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 |
60.52 |
0 |
60.52 |
60.51 |
0 |
||
合 计 |
|||||||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农村土地承包及案件受理方面
一是抓好承包地管理,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目前全县有承包农户22.0742万户,耕地总面积135.29,其中家庭承包耕地面积129.21万亩。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73.5万亩,流转率56.88%,其中20亩至50亩545宗,50亩至200亩的828宗,200亩至500亩的1375宗,500亩至1000亩的197宗,1000亩以上的141宗,97%的家庭从事粮食(含红薯、玉米等杂粮)生产加工。二是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今年以来,全县共处理土地承包纠纷96件,其中乡、村调解95件,县仲裁委员会参与调解处理18件,仲裁调解1件,纠纷化解率100%。承办了土地承包登记行政诉讼案5件,现均已胜诉结案。三是深化承包地管理改革。开展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工作调研,完成省内数据汇交和信息应用平台互通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承包地变更登记规程,确保全省平台互通后,承包户自行申请变更、仲裁判决结果变更、错证变更能及时到位。
2.农村宅基地改革指导及案件受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 “一室三组”:办公室、法制保障组、执法监督组和责任追究组,出台了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考核办法、考核细则,采取“月监测、季督查、年总评”的评价方式,与考核奖补挂钩、与负面政绩台账挂钩、与追责问责情形挂钩,确保工作深入推进。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汇编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与政策》、《桃源县农村村民建房指导图集》、《农村村民建房行政执法操作实务》,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片培训(一对一送培训下乡)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法律法规宣贯和典型案例警示相结合,切实提升村民依法申请建房的意识,提升联审联批、联合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全县统一了审批模板,在时效上做到“三个五”,程序上落实“两公示”“三到场”,标准上严把“六个关”,探索性地推行网格化管理,对村民违规建房监管做到关口前移,严厉查处和打击新增违建行为。2021年联审联批1445宗,核实增量违建5宗,全部整改到位。经验做法《管好宅基地,从源头规范村民建房》在农业农村部专刊《农村经营管理》上刊登,《规范村民建房,助力乡村振兴》、《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马鬃岭路径》均在农业农村部做经验介绍。
3.村级财务指导方面
(1)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一是2021年度资产清查数据全部录入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并导入省“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公开,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和改革文件资料录入报送(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系统)。二是全县408个涉改村(居)均已完成登记赋码颁证、银行账户开设,集体经济组织牌匾挂牌率100%,全面完成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186个村(社)组织登记证进行了变更登记。三是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新机制,开展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分设、事务分立改革,圆满完成了全市“村社分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四是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县、乡、村三级产改档案已全部整理和归档、专柜存放。
(2)积极指导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制订规划、全力消薄。配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制发了《桃源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对发展集体经济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制定了消除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村的方案,指导乡街、村(居)制定发展规划、因村制宜制定创收措施、找到发展路子。二是示范创建、大面推介。协同县委组织部、财政局抓好2021年12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奖补项目建设,并作为县级试点示范村进行培育。10月19日,在村(社)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班上,开设专课讲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介绍了当前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通报了各个层面表现突出村(社)的经验和做法,对全县村(社)发展集体经济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2020年,全县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社)168个。今年,通过压实责任、挖掘潜力、开拓门路,全县可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社)38个,消除比例22.6%;可增加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社)4个,增长4.8%。
4.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面
积极推进“六大强农”行动,开展合作社提质和家庭农场扩容工作,制定了全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方案,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名录系统管理,开展省级示范社监测和上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验收,大力开展金融信贷协调服务,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90家(今年新增118家)、家庭农场1715家(今年新增320家),其中国家级合作社6家、省级合作社9家、市级合作社35家,省级家庭农场22家、市级家庭农场26家。今年新创建了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百佳社)、8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1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5.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管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今年来先后召开了农民维权减负检查工作部署会、减负问题(线索)交办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和农村征地拆迁中农民权益维护专项督查迎检调度会,研究部署农民维权减负工作。出台了《违反惠农减负政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1年农民维权减负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2)紧盯涉负重点,严查违规问题。今年3月和9月组织开展了两次维权减负工作检查,对全县28个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在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涉农收费情况、村级转移支付和财务管理情况、“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实施情况、农民维权监管领导工作机制和制度落实情况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汇总和交办整改。全年共发现问题(线索)124起,其中第一次检查发现的91条问题(线索)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二次检查发现的33条问题(线索)已全部进行了交办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已办结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约谈6人,提醒谈话31人,警示谈话27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人,重点监控4个村,收缴资金146239.7元,收回专项资金70000元,发放到户资金45448.72元,退回到户资金433810.11元。
(3)顺利完成维权减负迎省检工作。10月19日省维权减负督查组对我县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农村征地拆迁中农民权益维护专项督查,由于准备充分,督查结果较好。
(二)部门绩效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本单位2021年度持续抓好农村承包地管理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强化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管,实现了坚持产业发展为导向,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快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减少抛荒,保护土地地力,建立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单位人员未配齐。根据县委编委有关我单位“三定”文件规定,我单位事业编制19名。截至目前,我单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18人,空缺工作人员1人,而且2020年新增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由于单位专业性职能进一步增强,而现有人员不足,工作推进有困难。
二、工作经费有缺口。单位承担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村财务审计、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培育、农村产权交易等工作,而财政没有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020年更是新增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需要经常开展工作业务培训、下乡督促指导、卫片执法巡查等等,工作经费不足有缺口。
八、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切实保障工作经费
农经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请求政府部门全额保障我单位工作经费,减轻单位工作压力,全心全意投入到各项工作中,更加高质高效推进我县农经工作。
(二)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农经工作线长面广,建议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特别是县、乡农经体系、农经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队伍,更好的服务“三农”。
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1年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100分,自评结果将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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