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2017年4月设立县委巡察办(桃编发﹝2017﹞4号文件),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最初核定编制8人。2017年县委巡察办的财务收支暂列入县纪委,2018年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我办现有编制8人,年末在编人数7人,借调人员0人。
2017年11月(桃编发﹝2017﹞40号文件)设立县委巡察组4个,正科级,每个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4名,年末在编人数15人。县委巡察组不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经费均列在巡察办。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要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事宜;
3.研究制定巡察工作制度、机制,组织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好巡察组服务保障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遴选、培训巡察组组成人员,建立相关人才库;
5.根据市委巡察办安排,督促检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6.办理市委巡察机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年决算总支出46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9.89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8.82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预算、决算收支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46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02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5.4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7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包括县委巡察工作经费126万元。
2023年决算总收入464.7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64.71万元,上年结转0.11万元(已收回)。
2023年决算总支出46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9.89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8.82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
2、预算、决算差异原因
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减少了4.31万元,预决算比较精准。
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了4.31万元。预决算比较精准。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4万元。主要是今年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办及各区县巡察办来我县巡察和考察,乡镇公务接待事务减少。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形成震慑不动摇,为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打下基础。
(二)2023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十三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完成对12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和8个乡镇党组织开展的常规巡察,并对8个乡镇所辖全部村(居)实施巡察全覆盖。同时,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枫树维回乡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三湘护农”专项巡察,及时收集整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各类问题,及时交办立行立改问题,及时移交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利剑作用。
2.质量指标。完成第四轮巡察问题反馈工作,开展对县委第三轮巡察的12个单位的整改情况综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巡察问题交办整改率达到99%。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县纪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推动整章建制,促进改革与发展,强化成果运用。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进一步改善县域政治生态,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6.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巡察对象认可度90%以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巡察办纳入纪委绩效评价一并考核。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23年,县委巡察办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数量指标。按照巡察工作规划,2023年共开展2轮常规巡察。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县委4个巡察组对县工商业联合会、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协会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收集整理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各类问题160条,交办立行立改问题17件,发现26条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2023年9月6日,启动县委第五轮巡察,对架桥镇、马鬃岭镇、九溪镇、佘家坪镇、剪市镇、夷望溪镇、茶庵铺镇、西安镇等8个乡镇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对8个乡镇所辖全部村(居)实施巡察全覆盖,巡察进驻马鬃岭镇时,审计同步进驻,开展“巡审联动,12月下旬完成集中巡察工作,收集整理8个被巡察乡镇党委各类问题132条,交办立行立改问题24件,发现57条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另外,全力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桃源县枫树维回乡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三湘护农”专项巡察工作,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质量指标。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将巡视巡察整改纳入县委工作要点,分管县级领导主动作为,参加相关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会议,加压推进巡察整改。各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反馈后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的70%,3个月内全面完成所有整改任务”要求,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抓紧日常监督。2023年3月,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牵头对县供销社、理公港镇等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严肃开展“面对面”整改约谈,督促被约谈单位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截至2023年底,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169条,移交线索34条,完成问题整改159个,整改率达到94.08%,报结线索13条,立案审查3人,组织处理18人。第四轮巡察全面完成反馈工作。三是做实整改评估。对县委第三轮巡察的12个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2023年9月6日,县残联作为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评估排名靠后单位在县委第五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进行了公开检讨发言。该项工作经验被省委巡视办采纳进行宣传推介。四是用好巡察建议。2023年,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6份,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各类意见建议6条,均被采纳。
(三)实效指标。各项任务都已按要求完成。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在原有与纪检监察、信访、统计、审计等8个单位的协调协作机制上,探索与人大、政协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完善修订《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制定出台《桃源县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办法(试行)》,从巡察整改责任落实、组织实施、整改进度、整改评估结果及运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制定《桃源县对村(社区)巡察操作指南(试行)》《桃源县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暂行办法》,并以“三个聚焦”的政治巡察要点为蓝本,总结归纳了巡察县直单位党组织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120条、巡察乡镇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75条、巡察村(居)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77条细化清单,便于巡察人员在工作中对照运用和掌握,极大地提升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发现问题的精准性。
(四)成本指标。各项支出控制在成本范围内。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资金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专门制度不够完善、规范,需要明确相关规定并统一标准,加强资金管理。
(二)年初预算不准确。由于巡察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不精准,导致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差异。
(三)人员力量不充足。因财务人员配备不足,财务人员同时需要兼顾多项工作,存在账务处理不及时的情况。
(四)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务卡消费观念有待提高,部分干部没有办理公务卡意愿,有公务卡的无刷卡消费意识。
八、有关建议
(一)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巡察工作后勤保障制度,根据相关费用支出标准,每轮巡察专项资金报账支付时,加强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各方面支付审核把关,杜绝超支现象发生。
(二)强化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巡察的具体任务与预算安排挂钩,为应对上级巡视巡察提级交叉巡察等临时工作,适当增加巡察专项工作经费,以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呼吁符合办卡条件的干部应办尽办,已办卡的及时激活使用,营造自觉用卡、规范用卡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宣传“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加强全体干部节约意识。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