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2024-07-08 17:05 【打印】 【字体:

2023年度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二)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三)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二)2023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五、综合评价结果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八、有关建议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室、指挥中心、事故预防中队、车管所、秩序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8个股室中队;下设机构12个,即漳江中队、浔阳中队、郑家驿中队、漆河中队、陬市中队、龙潭中队、三阳中队、茶庵铺中队、盘塘中队、剪市中队、治超中队、违处中心。

单位人员编制89人,截至2023年12月份在编在职人员82人,离退休人员18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2.负责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3.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机动车驾驶员的审验工作。

4.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道路突发事件,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和驾驶人管理。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决算支出500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691.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3万元,其他支出16.61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5541.89万元,年内调整533.19万元,决算收入500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2.09万元,其他收入16.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5008.70万元。

2023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支出554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41万元,项目支出3679.48万元。部门决算支出500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16万元,项目支出2703.5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0万元,占43.4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56.6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全年来宾130人次,主要为接待外县外市交警大队协查办案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是机关股室加油、保养、维修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以“从严治警教育整训”和“双清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队伍管理。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政治行动”为抓手,加强事故防控,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以“科技化建设”为抓手,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以创新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模式为抓手,提升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能力。以道安委为平台,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

(二)部门2023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交通安全宣传≥12次。全县驾驶人保有量≥15万人。红绿灯机监控设备维护≥240次。机动车车辆保有量≥16万辆。全年执法总数≥20万起。案卷评查总数≥1500件。专项整治行动≥120次。交警护学岗≥4个。

(2)质量指标。省、市两级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率100%、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率100%、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月清零率100%、重点路口交通设施覆盖率100%、交通设施正常运行100%、非现场执法质量合格率≥90%、行政案件执法质量合格率≥90%、事故案件执法质量合格率≥90%、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90%、涉及死亡案件侦破率≥100%、机关事务正常运转率100%、党建考核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2.效益指标

(1)非税收入达到230万以上。

(2)交通事故发生率下降。

(3)群众交通法规法律意识提高。

(4)全县交通持续畅通。

(5)满意度。市民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工作目标。本次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旨在全面评估本单位今年的财政绩效,为本单位的财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办案水平;

2.工作内容(1)从各部门收集并整理了全大队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数;(2)绩效评估分析: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分析和绩效指标的计算,全面评估了单位绩效,并形成了分析报告。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23年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9.分,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年开展大型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12次。驾驶人保有量17.28万人。交通设施维护300余次。车辆保有量17.88万辆。全年执法总数25.41万余起。案卷评查总数1600余件。专项整治行动220余次。城区交警护学岗5个。

2.质量指标。省、市两级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率100%、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率100%、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月清零率100%、重点路口交通设施覆盖率100%、交通设施正常运行100%、非现场执法质量合格率95%、行政案件执法质量合格率92%、事故案件执法质量合格率90%、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100%、涉及死亡案件侦破率100%、机关事务正常运转率100%、党建考核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二)部门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深入隐患排查,强化事故预防。一是隐患排查治理到位。自3月开始至今,大队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联合交通、公路、教育等部门,在全县开展了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及道路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出风险隐患路段22处,学校周边安全隐患81处,对8月前报告的103处事故多发路段及风险隐患整改任务进行了交办,至目前为止,已全部整改到位,9月份排查出的88处隐患路段已向上级汇报并纳入了治理规划。二是重点车辆管控严格。今年以来,大队每月对全县“两客一危一校一货”等重点运输源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今年来,共召开约谈会8次,开展安全督查18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0份,重点安全隐患已全部清零。三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卓有成效。今年县道交委4次召开全会对对道路交通安全顽瘴痼疾集中系统整治、治超工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对全县乡镇、村居从12个维度按“一二三”类进行等级分类管理,在全县乡镇、村居开展“三无”乡镇、村居创建活动,在陬市镇开展赋权派出所民警,联合综合执法队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试点并在全县推广,在山区乡镇佘家坪推广镇常建引领,路长制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经验,农村地区交通安全保障得到改善,“戴盔率”得到提升,目前县城区及各乡镇戴盔率在省整治办视频抽查中均达到了87%以上。

2.依法执法办案,强化执法监管。大队坚持法制员审核制度,严把案件初审关;坚持重大、疑难交通事故案件集体研究,严格执行执法质量逐案评查奖惩、逐月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大队共评查归档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类案件共2237起,其中行政拘留类案件65起;评查归档交通事故案件5125起,其中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86起,简易程序事故4939起;审核非现场执法数据14万余条;刑事立案259起,其中危险驾驶案226起,交通肇事案33起;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1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48人。接待涉法涉诉350多起,现场接访248起,电话接访120多起,行政复议8起,行政诉讼7起,均得到妥善解决。

3.高压打击违法,强化秩序管控。一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春季攻势”为抓手,定期组织节、假日、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普通国省道、农村道路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城区电动摩托车、四轮电动车乱停乱靠,闯红灯及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违法的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1155起,农村交通违法1401起,普通国省道重点违法1508起,电动车、摩托车违法28743起,工程运输车1904起。现场查处乘客未使用安全带22857起,城市道路不礼让行人7110起,七类重点违2847起。二是优化标志标线及灯控配时。对全县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是否合理,是否与灯控系统匹配,进行及时整改。针对桃源县电坝引桥下路口南北通行早晚高峰堵车严重问题,关闭红绿灯,采取交通渠化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南北通行早晚高峰堵车问题。三是全力保安保畅。2月18日县城区“雨污分离”施工以来,大队积极应对,现场指导施工方案及隔离措施。调度机关警力执勤、协助漳江、浔阳中队对节点勤务合理安排警力,疏导交通。

4.依法处理事故,强化公平正义。一是事故数量明显下降。今年以来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4867起,同期比上升5%。其中一般道路交通事故165起,同期比下降25%,死亡39人,同期比下降13%,伤人204人,同期比下降24%,直接经济损失645020元,同期比下降39%;简易程序事故4702起,同期比上升6%,轻微伤1767人,同期比下降51%,直接经济损失2713383元,同期比下降43%。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83起,其中亡人事故22起,死亡22人,伤人事故61起伤94人,直接经济损失360010元。与去年同期比,事故起数下降38%、亡人数下降8%、受伤人数下降30%、财产损失下降48%。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2447起,伤870人,直接经济损失1417781元,较去年同期比均有下降。二是依法打击交通肇事。今年以来发生逃逸道路交通事故5起,侦破5起,侦破率100%。交通肇事刑事立案 16人,刑事拘留 1 人,取保候审10人;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7人,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5人。

5.热情为民办事,强化服务质量。一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今年以来,共办理机动车业务28451笔,机动车驾驶人业务17254笔,警务评议中没有发生一起不满意样本。二是开展送考下乡。开展摩托车送考下乡及摩托车在辖区中队注册登记的业务,在原有的漆河中队和郑家驿中队摩托车查验区和摩托车全科目考场基础上,增设了茶庵铺摩托车全科目考场,让群众可以随时在家门口办理相关业务,开展送考下乡活动12次,共为群众办理摩托车业务1000余人次。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与业务部门衔接度不高,未制定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二)因为单位人员编制缺口大,辅警人数多,导致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差距很大。随着上级要求,道路基础设施必须完善而大型的基础建设资金缺口大。

(三)单位制定预算时考虑不全面。年中出现突发状况新增专项资金;部分专项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审批,因此专项资金年度工作计划确定较迟,指标下达时间较晚。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合理编制预算。在今后编制预算时必须加强与单位各部门的沟通力度,合理、科学、完整的编制单位预算。制定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提供科学的管理办法,提高项目效益。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目标管理的政策文件,加强项目管理责任人的绩效管理意识。

(二)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和财政部门相关部门进行衔接,从单位实际出发,单位运转资金保障到位后,尽量压缩变动性、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加强项目的进度跟踪。

(三)规范财务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加强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的学习、培训。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合理性。严格财务审核,在报账支付的时候,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支付,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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