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民政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

来源:桃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18 15:06 【打印】 【字体:

2024年度桃源县民政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下属的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有规财股、办公室、人事股等科室8个,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桃源县社会福利中心、桃源县殡仪馆、桃源县社会救助中心。

单位人员编制76人,截止2024年12月份在编在职人员72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相关办法和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4.依法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依法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相邻区县(市)边界的勘界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协调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工作和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统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指导、协调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13.贯彻执行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4.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2269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2万元,项目支出20885.66万元。部门决算支出2460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6.1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134.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30.44万元;项目支出22564.2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2699.66万元,年内调整预算24600.39万元,决算收入2460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5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4.3万元,其他资金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全年支出合计2460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5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4.3万元,其他资金73万元。

(三)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64万元,占71.5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1万元,占28.4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4个、来宾1148人次,主要是上级有关部门来访调研、检查民政相关工作及下级有关部门来访衔接、汇报民政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1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及运行维护支出,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1.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点位与原有“一键式”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相融合,让老年人在家就能享受到快捷送餐、上门理发、家政保洁等服务。在不同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置不同的特色服务,如老年课堂、中医特色、康复理疗等,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基本的生活照料和互助式养老服务。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系统建设,积极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长者食堂”“幸福食堂”试点推广建设,丰富养老服务内容供给,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服务质量。

2.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力度,真正实现困难群众在符合“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条件的情况下,能及时办理及时享受相关兜底保障政策待遇。继续抓好“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助尽助”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每月动态调整、主动排查工作。确保凡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低保、特困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因病因灾等其它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3.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做好未成年人关心保护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现有儿童保障体系范围;强化履行监护责任,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回头看”工作,加强对残疾人两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执法机制,强化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推进婚姻服务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质增效。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杜绝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大墓、“活人墓”现象发生。

(二)2024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城市低保保障1228户,1821人;农村低保保障10894户,19375人;城市特困保障258人,农村特困保障7245人,共计7503人;特困丧葬保障368人;补贴90-99岁高龄老人3678人,补贴百岁以上高龄老人46人;孤儿生活费保障4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保障229人;城乡居民殡葬服务补贴299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9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23395人;发放补助凤滩民工188人、其中发放补助竹园民工5人;破停产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59人;保障全县公办乡镇(街道)敬老院等养老机构30所、保障人数1200人以上、维修项目29个;保障民办养老机构3所、新增床位145张、保障人数153人以上。

②质量指标。目标人群覆盖率、补助对象精准率、补助金额准确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事务正常运转率、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乡镇救助工作单位覆盖率均100%。

③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2)效益指标

①项目实施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②项目实施对促进社会公平的影响。

③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

④提高政府公信力。

(3)满意度。补贴对象满意度90%以上,主管部门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单位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15个专项均已完成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填报,评价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评价结果

特困人员供养

98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丧葬费

97.7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97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97

全县敬老院管理经费

97

老年福利

97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县级配套资金

97

破停产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90.2

凤滩伤残民工基本支出

97.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床位补贴)

92.6

孤儿生活补贴

98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

98

城乡居民殡葬服务补贴

93.8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98

凤滩伤残民工门诊医疗

96.5

五、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标准,2024年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6.38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数量指标。城市低保保障1228户,1821人;农村低保保障10894户,19375人;城市特困保障258人,农村特困保障7245人,共计7503人;特困丧葬保障368人;补贴90-99岁高龄老人3678人,补贴百岁以上高龄老人46人;孤儿生活费保障4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保障229人;城乡居民殡葬服务补贴299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9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23395人;发放补助凤滩民工188人、其中发放补助竹园民工5人;破停产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59人;保障全县公办乡镇(街道)敬老院等养老机构30所、保障人数1200人以上、维修项目29个;保障民办养老机构3所、新增床位145张、保障人数153人。

2、质量指标。目标人群覆盖率、补助对象精准率、补助金额准确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事务正常运转率、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乡镇救助工作单位覆盖率均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影响,规范了社会管理的影响

6、可持续影响指标。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7、满意度指标。补贴对象满意度、主管部门满意度均90%以上。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破停产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全年执行率为42%,主要原因:一是补贴对象年龄大,导致补贴对象人数减少,二是生存认证难度大,当年未认定对象停止发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床位补贴)资金全年执行率56%,主要原因:对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床位补贴按照入住人数核定补贴资金,受市场环境影响,桃花缘国际康养中心入住率未达预期。

八、有关建议

思想意识对于管理行为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深化全员对预算管理工作的认识,将预算管理纳人日常管理的核心环节,进而实现预算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单位各业务科室人员要转变观念,将所有预算项目与绩效进行挂钩,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能够花到〝刀刃”上。

单位业务科室应当加强与财务科空的沟通,将业务科室负主责的绩效管理工作内容实质性嵌人财务科室负主责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过程中,及时对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将设定绩效目标与实际业务相结合,以此使项目绩效指标值能够贴合实际。

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预算理念全员参与、业务范围全面覆盖、管理流程全程跟踪的综合管理系统。单位各部门都需要积极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设置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方案,并为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构建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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