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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桃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9-16 10:11 【打印】 【字体:

2024年度县委巡察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2017年4月设立县委巡察办(桃编发﹝2017﹞4号文件),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最初核定编制8人。2017年县委巡察办的财务收支暂列入县纪委,2018年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我办现有编制8人,年末在编人数7人,借调人员0人。

2017年11月(桃编发﹝2017﹞40号文件)设立县委巡察组4个,正科级,每个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4名,年末在编人数15人。县委巡察组不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经费均列在巡察办。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要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事宜;

3.研究制定巡察工作制度、机制,组织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好巡察组服务保障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遴选、培训巡察组组成人员,建立相关人才库;

5.根据市委巡察办安排,督促检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6.办理市委巡察机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决算总支出52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2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15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16.11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预算、决算收支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46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25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5.8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2.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2.07万元,包括县委巡察工作经费132.07万元。

2024年决算总收入525.2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25.26万元。

2024年决算总支出52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2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11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5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

2、预算、决算差异原因

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了65.01万元,主要是因为较上年多开展一轮机动式巡察和市委提级巡察,巡察专项经费增加。

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了65.01万元。主要是因为较上年多开展一轮机动式巡察和市委提级巡察,巡察专项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7万元。主要是响应号召,逐步实现零接待。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形成震慑不动摇,为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打下基础。

(二)2024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十三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完成对1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和5个乡镇党组织开展的常规巡察,并对5个乡镇所辖全部村(居)实施巡察全覆盖。同时,配合市委巡察组对政法领域专项巡察,供水专项巡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及时收集整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各类问题,及时交办立行立改问题,及时移交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利剑作用。

2.质量指标。完成第五轮巡察问题反馈工作,开展对县委第五轮巡察的12个单位的整改情况综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巡察问题交办整改率达到100%。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县纪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推动整章建制,促进改革与发展,强化成果运用。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进一步改善县域政治生态,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6.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巡察对象认可度90%以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巡察办纳入纪委绩效评价一并考核。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24年,县委巡察办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数量指标。

按照巡察工作规划,今年共开展2轮常规巡察。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县委四个巡察组集中对县委编办、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沅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望阳山管理局、县征收事务中心7个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了专项巡察,对县交警大队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时组建1个巡察组,对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市政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收集整理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各类问题148条,交办立行立改问题5件,发现22条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

2024年6月至7月,为配合八届市委第二轮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提级巡察,县委巡察组同步对漳江街道、陬市镇、观音寺镇、枫树维回乡等4个乡镇(街道)剩余的61个未巡村(社区)进行了专项巡察。收集整理61个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各类问题348条,交办立行立改问题12件,发现21条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

2024年9月,开展了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该轮巡察安排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集中对郑家驿镇、双溪口镇、三阳港镇、泥窝潭乡和盘塘镇5个乡镇党委及其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卫生健康局(含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延伸乡镇卫生院)、县医疗保障局、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漳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红十字医院)开展医疗领域专项巡察,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开展巡察整改督查;同时对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截至目前,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已完成集中巡察阶段任务,计划12月底全面完成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

2024年11月中旬,启动了十三届县委农村经营性供水专项巡察,该巡察安排1个专项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湖南桃源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乡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并延伸至相关自来水厂,计划12月中旬完成巡察工作。

(二)质量指标。

一是发送“巡察工作提示函”,压实分管县级领导 “一岗双责”。县委巡察组在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的同时,向分管县领导发送“巡察工作提示函”,压实分管县领导的领导督办责任。从召开巡察问题反馈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到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分管县领导均全程参与,并严格审核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以上率下传导整改责任。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到一线调度,亲自推动。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发出巡察工作提示函54份,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9个。二是做实“整改评估”,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今年7月进一步修订《桃源县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办法(试行)》,在原四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组织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成果运用”指标内容基础上,增加“巡察整改奖励加分”指标,以更全面准确、公正客观对每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绩效评估等考核范畴。特别是,评估结果排位最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巡察整改不力在新一轮全县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作公开发言,极大程度警醒了各被巡察单位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问题“清仓见底”。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巡察已完成4轮整改评估,前6轮巡察反馈共反馈问题997个,完成整改833个,3名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因整改不力,在新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公开发言。三是做实日常监督,压实职能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县委巡察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直击被巡察单位整改现场进行政策辅导和现场指导,召开巡察整改会审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逐个会审,提出具体意见。建立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四方”会审机制,严把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制定关”和整改结果“报告关”。集中整改期内,被巡察党组织逐月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县委巡察办定期汇总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情况核对销号;对纸上整改、虚假整改,以及整改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亮牌预警、通报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四是用好巡察建议,强化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担当。通过巡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促进解决共性问题,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今年来,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4份,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各类意见建议7条,均被采纳。

(三)实效指标。

各项任务都已按要求完成。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在原有与纪检监察、信访、统计、审计等8个单位的协调协作机制上,探索与人大、政协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完善修订《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制定出台《桃源县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办法(试行)》,从巡察整改责任落实、组织实施、整改进度、整改评估结果及运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制定《桃源县对村(社区)巡察操作指南(试行)》《桃源县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暂行办法》,并以“三个聚焦”的政治巡察要点为蓝本,总结归纳了巡察县直单位党组织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120条、巡察乡镇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75条、巡察村(居)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77条细化清单,便于巡察人员在工作中对照运用和掌握,极大地提升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发现问题的精准性。

(四)成本指标。

各项支出控制在成本范围内。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资金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专门制度不够完善、规范,需要明确相关规定并统一标准,加强资金管理。

(二)年初预算不准确。由于巡察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不精准,导致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差异。

(三)人员力量不充足。因财务人员配备不足,财务人员同时需要兼顾多项工作,存在账务处理不及时的情况。

(四)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务卡消费观念有待提高,部分干部没有办理公务卡意愿,有公务卡的无刷卡消费意识。

八、有关建议

(一)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巡察工作后勤保障制度,根据相关费用支出标准,每轮巡察专项资金报账支付时,加强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各方面支付审核把关,杜绝超支现象发生。

(二)强化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巡察的具体任务与预算安排挂钩,为应对上级巡视巡察提级交叉巡察等临时工作,适当增加巡察专项工作经费,以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呼吁符合办卡条件的干部应办尽办,已办卡的及时激活使用,营造自觉用卡、规范用卡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宣传“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加强全体干部节约意识。

附件1-3:绩效自评相关表格(共3张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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