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专题专栏>当前专题>桃源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部门财政信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公开>详细内容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

来源: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18 10:11 【打印】 【字体:

2024年度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系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25446633726Y,单位负责人:何永生。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部、财务部、稽核内控部、职业年金部、基金结算部、待遇计发部、综合统计部、个人账户管理部、退管部、社保档案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被征地农民保险部、个人参保缴费部、参保登记部等股室。2024年核定编制数为51人,其中单位在编人数46人,另有离退休人员25人,临聘或劳务派遣人员7人,再就业援助对象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持、转移、管理、征收工作。

2.承担全县企业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保险业务的经办事务。

3.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管理,养老金发放、管理及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5.承担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全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经办人员培训、基金监督安全宣传等工作。

7.规范督导保险收缴、业务档案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3601.62万元,决算收入149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494.16万元。

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360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47万元,项目支出3023.15万元。部门决算支出149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48万元,占41.26%;项目支出877.68万元,占58.74%。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4.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2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0.74万元,占95.76%;卫生健康(类)支出22.65万元。占比1.52%;住房保障(类)支出40.28万元,占比2.70%。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9万元,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存在公务接待费结余,与上年相比增加1.93万元,增长46.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19万元,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存在公务接待费结余,与上年相比增加1.93万元,增长46.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1.围绕法定核心职能,以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为导向,全面履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基金统筹、待遇核定与发放、参保权益记录与管理等职责。致力于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行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确保各项业务操作合规、精准、及时。

2.以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为根本目标。健全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监督机制,实现基金的规范核算、安全运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基金财务运行平稳,收支平衡且具有长期韧性。

3.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方面,以实现法定人群应保尽保、保险费应收尽收为核心目标。持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优化征缴流程,强化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提升征缴效率。确保基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制度健康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4.在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方面,以确保所有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为首要责任。不断优化发放流程,完善资格认证机制,强化发放数据核验,杜绝错发、漏发,严防冒领,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时准确享受待遇。

5.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力、提升管理精准度、优化服务体验,本部门旨在实现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二)2024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保障参保对象补助权益。完成对20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完成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城乡居民、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基本保险的资助缴费补贴;完成对名国有破产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各项政策性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发放;完成对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财政兜底资金的发放。

2.按时足额发放专项资金。补助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城乡居民100万元;完成发放26.75万元国有破产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各项政策性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发放168万元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财政兜底资金;完成99.2万元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发放。

3.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2%,收益对象满意度94%。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系统检验部门工作成效,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效能与基金使用效益,我部门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现已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多维度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高位推动,强化组织保障与制度建设:部门将绩效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年绩效管理工作,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专项落实”的责任体系。

规范程序,优化评价流程与指标体系:严格遵循“科学公正、标准规范、流程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起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管理闭环。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紧密围绕部门核心职能,涵盖政策执行效率、基金征缴效能、待遇发放精准度、基金管理安全性、经办服务满意度、信息化建设水平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多个维度,力求全面、综合反映部门工作实绩。

结果应用,强化激励约束与持续改进: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转化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优化政策、编制次年预算、配置资源的重要依据。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24年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6分,自评结果将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数量指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年度征缴金额5684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金额30555.3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金额21653.84万元;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待遇发放人数48427人;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待遇发放人数204114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发放人数12039人。

(2)质量指标。机构运转正常率100%;补贴对象合规率100%;补贴标准合规率100%;补贴发放准确率100%;工作质量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基本保障退休人员待遇发放;提高参保积极性;增加社保政策了解度。

(6)满意度。参保对象满意度92%;政务服务对象满意度94%。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预算编制前瞻性、精细化不足,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清晰,部分指标与业务实际契合度不高,导致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出现偏离。

部门履职效能方面:部分业务跨股室协同效率较低,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整体履职效能。基层力量薄弱、人员流动频繁且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导致养老认证、基金征缴等关键业务办理不及时、不规范,也间接影响资金支付进度与预期绩效目标的达成。

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方面:资金分配尚未全面建立与绩效目标、政策需求及实际执行能力紧密挂钩的机制,存在一定固化现象。

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包括:

绩效目标设定阶段缺乏充分论证和科学预测,目标值脱离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动态监控和反馈调节机制,导致问题未能及时纠正;部分业务基础薄弱、外部环境复杂(如参保对象流动性大、数据不准等),客观上也增加了绩效实现难度;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尚不完善,部门间职责衔接和传导机制存在堵点,影响了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八、有关建议

(1)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提升编制科学性与执行约束力。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周期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强化政策调研和项目可行性论证,提高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支出进度缓慢、绩效目标出现偏离的项目及时预警并采取纠偏措施,强化绩效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实质性挂钩。

(3)优化部门协同与数据治理,提升履职整体效能。推动建立跨股室常态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统一关键业务数据标准和口径,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集中、高效的业务财务数据交互平台,切实提升数据质量与使用效益。

(4)加强对基层经办人员的系统性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关键岗位人员稳定机制,完善履职监督与考核,推动业务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5)持续健全制度保障与长效管理机制。建议系统梳理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资金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衔接程序,强化审计监督和问责机制,为推动各项管理提质增效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附件:

附件1-3:2024年度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绩效自评相关表格.xlsx

桃源县社保中心2024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