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龙潭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龙潭镇2019年乡镇财政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桃源县龙潭镇辖行政村15个,政府机关1个,下设10个站所,包括:财政所、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所、综合文化站、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管理站、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民政管理办公室、劳动保障站。
(一)人员及编制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核定行政事业编制82个,工勤编制1个。其中:行政编制36个、事业编制46个。编内在职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人数22人、事业编人数40人。退休人员75人,其中:政府机关34人、站所41人。政府机关再就业对象2人。遗属补助对象19人,其中:政府机关14人、站所5人。
2、村(居)民委员会。核定村居干部编制92个,实有人数71人。村干部编制外人员情况:离任村主干85人、党建联络员15人、辅警1人、村务监督委员会44人、组干部127人。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机关车辆编制 1 台,实有车辆 1 台。政府机关账面资产2946.37万元,负债1437.82万元,净资产1508.55万元;站所账面资产364.33万元,负债301.05万元,净资产63.28万元,净资产为负数的有农业农经站、水利站、计生办、文化站、建设站。
2、村(居)民委员会。账面资产2384.08万元,负债1203.2万元,净资产1180.88万元,净资产为负数的有仙花山村、枣儿垭村。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预算编制坚持综合预算、量入为出、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编制,准确填报基础数据,完整编制收入预算,足额核定基本支出,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
三、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入及平衡情况
全镇财政预算总收入6533.99万元,按单位划分:政府机关3061.56万元,站所1179.7万元,村级2292.73万元;按资金性质划分:自有财力收入2076.43万元;专项收入4457.56万元。预算总支出6533.99万元,本年预算收支平衡。
1、政府机关及站所预算收入
全镇政府机关及站所预算收入4241.26万元,其中:自有财力收入1577.22万元(包括:上年结转222.92万元),专项收入2664.04万元(包括:上年结转59.68万元、县财政专项拨款2365万元、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专项299.04万元,其他收入专项0万元)。
(1)“县财政拨款”
县财政拨款预算3229.27万元,按照县财政年初预算拟安排的数据落实到各单位864.27万元(其中:政府机关504.74万元、10个站办所359.53万元),政府机关专项2365万元。
(2)“镇财政拨款”
根据镇政府财力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76万元。
(3) “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预算0万元。
(4)“上级主管部门拨款”
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全镇预算469.1万元,其中:农经站130万元、民政局下拨的民政专项资金192万元、其他站所147.1万元。
(5)“其他收入”
全镇预算其他收入35.95万元,全部为站所收入。
2、村级预算收入
全镇村级预算收入2292.73万元,其中:1、财政补助收入543.99万元;2、上级主管部门拨入专项资金1733.84万元,属于项目建设专项资金;3、经营及其他收入14.9万元(其中发包及上交收入6万元)。
(二)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支出,确保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全镇财政预算总支出6533.99万元,其中:政府机关3061.56万元,站所1179.7万元,村居2292.73万元。
1、政府及站所预算支出
今年政府机关及站所在安排预算支出时,原则上不安排基本建设及其他资本性支出。政府机关及站所预算支出4241.26万元,其中:政府机关3061.56万元,站所1179.7万元。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1517.54万元,其中:政府机关696.56万元,站所820.98万元。
① 工资福利支出558.16万元,按照上级核定的标准和政策要求安排,其中:政府机关167.58万元,站所390.58万元。
②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19.55万元,其中:政府机关183.49万元,站所236.06万元。
③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46万元,其中:政府机关61.17万元,站所89.29万元。
④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6万元,其中:政府机关29.75万元。
⑤ 债务利息支出44.4万元,其中:政府机关35.4万元,站所9万元。
⑥ 其他基本建设及其他资本支出289.22万元,其中:政府机关222.92万元,站所66.3万元。
⑥ 其他支出29.75万元,其中:站所29.75万元。
(2)“专项支出”
专项支出预算2723.72万元,其中:政府机关2365万元,站所358.72万元。
①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②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72万元,其中:站所353.72万元。
③ 其他资本性支出2365万元(属于政府机关);
④ 其他支出0万元。
2、村居预算支出
全镇村级预算支出229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89万元;专项支出1733.84万元。
(1)人员支出374.67万元,其中:71个村干部基本报酬和绩效242.76万元、离任村主干补贴15.44万元、组干部报酬54.2万元、监督委员会报酬5.46万元。
(2)公用支出184.22万元,包括办公费、报刊费、差旅费及交通费等。
(3)专项支出1733.84万元。
(三)项目经费安排
1、政府机关项目8个经费2365万元,其中:
⑴机关党建、纪检、扶贫、惠民等专项资金300万元;⑵美丽乡村建设20.00万元;⑶农业建设20.00万元;⑷环境整治建设55.00万元;⑸集镇建设资金350.00万元;⑹铁路及桃龙大道建设资金1600万元;⑺防汛抢险20.00万元;
2、站所项目2个经费358.72万元,其中:
⑴农经站专项经费102.04万元;⑵林业站森林防火工作经费5万元;⑶民政专项资金专项经费249.68万元;
3、村级项目11个经费1733.84万元,其中:
⑴基本建设项目7个经费1457.84万元,其中:①村组道路建设1012.94万元;②沟渠、池堰及水利建设135.10万元;③ 村部及其附属设施建设142.8万元;④产业园建设65.00万元;⑤路灯建设73.00万元;⑥环境整治建设4.00万元;⑦桥梁建设25.00万元。
2、其他项目3个经费276万元,其中:①农村环境整治经费159.00万元;②村级服务群众经费65.40万元;③社区惠民项目支出51.6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 7个内设股室以及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9.5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台。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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