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度,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抓好招商引资,不断促进经济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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