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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0-11 14:43 【字体:

一、办公室(法制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绩效考核、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应急保障、信访维稳、热线办理、网络舆情、新闻宣传、史志修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指导交通门户网站建设。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局交通运输行业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优化经济环境、商事制度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归口管理再就业援助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交通行业财务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局机关预算资金及全局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有关规费监管工作;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务收支、工程项目决算和交通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争取上级交通项目资金;指导全县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统计股(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组织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和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客运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的目标考核、为民办实事、全面小康、脱贫攻坚等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估;负责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养护规划;负责全局行业综合统计和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争资争项工作;承担联系协调铁路、高速公路和交通血防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制定、研究、修改本地区战时交通保障计划;组建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负责国防交通保障工作;承担铁路专用线监管、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和科技股

组织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学术交流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和指导交通学会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和质量监督股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公路(含汽车站场)及水路交通工程(含港口码头)建设;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担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批、施工许可、竣工(交工)验收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公路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公路管理和养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参与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县公路基础设施养护规划;负责指导全县公路养护工程的监督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开展公路治超、路产路权保护等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路政执法业务培训;协助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开展全省重要国省道应急保畅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运输和港航管理股

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县春运办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应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规划、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运输线路、营运车辆、交通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公共交通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制定公共交通停车场、站、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城市客运市场;负责城市公交企业的行业管理;承办文明城市创建有关工作;指导和组织我县公共交通行业的科技推广应用、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参与或配合公共交通运价的调整;承担全县港口、岸线、水上交通运输设施、船舶修造与检验、水路运输市场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路运政、航政、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参与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运发展规划;监督水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渡口设置与撤销相关工作;拟定全县航道、港口、码头等运输设施养护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参与水路重点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竣工验收、绩效监督和管理等工作;承担水运服务价格的有关工作;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参与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水路客货运输工作;指导水上运输行业科技、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和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有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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