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度决算公开
附件2
2025年度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实施。
(二)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责任;承担监管全县房屋交易秩序的责任;承担监管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责任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全县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筹集、分配与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部、计划财务部、维修资金(危房鉴定)服务部、公租房服务部、房地产开发服务部、保障性住房建设部、租赁服务部、信息档案服务部、房产测绘所,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下属机构无独立的财务核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1717.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0.94万元,降低38.84%,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国有公房维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171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7.7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171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17万元,占54.27%;项目支出785.62万元,占45.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17.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0.94万元,降低38.84%,主要是因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8.10万元,、降低、37.44%,主要是因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7.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42万元,占5.61%;卫生健康(类)支出35.15万元,占2.05%;城乡社区(类)支出879.53万元,占51.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95万元,占0.17%;住房保障(类)支出703.74万元,占40.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19.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1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计入行政运行(项)中。
2、社会保障和就(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76.97万元,支出决算为7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计入行政运行(项)中。
4、社会保障和就(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法准确预计当年人员死亡情况。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5.15万元,支出决算为3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25.22万元,支出决算为67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9%,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部分行政运行(项)支出计入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中。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6%,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部分行政运行(项)支出计入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中。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制造业(款)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无法精准预测。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棚户区改造支出为以前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完成支出款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688万元,支出决算为23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单位之间不能横向进行拨款,涉及横向拨款的款项,由财政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我单位不再拨付。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机关配租型住房保障(项)。
年初预算为666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单位之间不能横向进行拨款,涉及横向拨款的款项,由财政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我单位不再拨付。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9.63万元,支出决算为4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的支出规模较大(或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是:行政运行,2025年度决算数为679.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9.56%,主要用于运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2.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7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42.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26%;与上年相比减少14.37万元,降低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与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无因公出国(境)情况。2025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8%;与上年相比减少1.89万元,降低72.4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与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等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
主要是车辆保险费支出,完成预算的18%;与上年相比减少1.89万元,降低72.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32.2%;与上年相比减少12.49万元,降低8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2025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236人次,主要是业务交流及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0.49 万元,降低42.4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 个,共涉及资金171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 个1717.7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5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3605.88万元,执行数1717.79万元,完成预算的47.64%,绩效自评得分94.32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按质按量完成,2025年实施公租房建设新建项目5个529套。保租房改造项目9个378户。截至目前,2025年公租房改建项目已全部完工。新建项目已全部开工。住房补贴发放:我中心2025年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00户,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835户,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29万元。近两年来我县进一步扩大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力度,根据常德市住保中心要求,基本上覆盖了全县所有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的城镇无房职工等群体;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7个小区344户、14栋,总建筑面积约3.38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88万元。截至目前,2025年7个旧改项目均已完工;二是国有公房及公租房维修项目始终坚持一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直管公房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大对危旧公房的维修力度,确保了承租户居住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缺乏培训指导,专业性不足,绩效目标申报评估不够准确;二是由于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精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在平时工作中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单位各部门衔接不及时,无法及时监控预算目标实施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指导,提高人员素质,保证绩效申报与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三是中心各个机构之间需加强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请根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财政评价结果对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结果运用进行简要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