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看守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5年度
桃源县看守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看守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看守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看守所的主要职能是担负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和武装看守任务。职责: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被判拘役或者余刑在3个月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对其实行武装看守,保障监所绝对安全;2.督促在押人员的劳动改造和学习,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改造,使其进入社会做对社会有益之人,减少重新犯罪率;3.管理在押人犯的日常生活、身体健康和饮食起居,保障在押人员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等合法权益;4.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司法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5.进行深挖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人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主要任务是:1. 全面推进看守所“智能化建设”, 大力推进警务勤务模式改革。2. 防止在押人员逃跑、自杀、自残、打架斗殴,保障监所绝对安全。3. 保障司法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会见工作规定》,为公检法各办案部门、各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4. 全面实施监所医疗专业化、社会化,保证在押人员身心健康,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5. 提升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配侦工作机制,提高配侦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破案、打击犯罪社会效益最大化。6. 推进教育感化工作,探索教育感化的有效方式,预防和减少被监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7. 深入推进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向社会开放常态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设置。机构情况:桃源县看守所属一级预算单位。现有编制18名(政法编制18名),实有在职人员18人。下设股室:办公室、财务室、收押室、监控室、管教室、医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看守所单位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看守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546.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43万元,降低9.52%,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同时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公共安全、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54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55万元,占96.6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56万元,占3.4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54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27万元,占76.04%;项目支出130.84万元,占23.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7.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32万元,降低7.43%,主要是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32万元,降低7.43%,主要是因为压减项目支出,严控公用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7.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94.44万元,占93.72%;卫生健康(类)支出13.83万元,占2.62%;住房保障(类)支出19.28万元,占3.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4%,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23.57万元,支出决算为38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且部分项目支出在决算中列入了其他项级科目。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万元。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中未单独列支,包含在行政运行项目支出中),支出决算为36.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2.9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医保缴费调整。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行政运行,2025年度决算数为382.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2.44%,主要用于保障看守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7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36.82%;与上年相比减少9.29万元,降低7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公务接待费及较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进一步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2025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54.20%;与上年相比减少3.79万元,降低58.3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更新公务用车。2025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完成预算的54.20%;与上年相比减少3.79万元,降低5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92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支出。2025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无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69万元,降低8.3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0.00万元,用于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00万元,主要是无会议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4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54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5年度“整体支出”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0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556.6万元,执行数546.11万元,完成预算的98.11%,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日均羁押183人,全年收押452人,出所释放459人,出所就医32次,圆满完成了近200人日均羁押量的教育改造和武装看守任务,实现了监所安全“零事故”目标,被省厅评为全省监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二是严格落实公安部勤务模式改革要求,依托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主导勤务,完善岗位联动和应急响应机制,有力提升了勤务运行效能;三是从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筑牢安全防线,全年收押重点案件对象37人、重点病号18人,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人员谈话教育、心理疏导、包夹管控等措施,实现全年监所安全零事故;四是全年提供协破案件线索15条,破获重大贩毒案件1起,有力服务了侦查大局;五是推行律师和家属会见、送寄钱物等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最大限度便民利讼,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零基预算改革深化等因素影响,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精细化略有不足;二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有所调整,与年初预算存在一定结构性差异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精准、科学地编制预算,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三是明确计划、项目和财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落实到项目实施的各环节、全过程。二是部门评价结果。整体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556.6万元,执行数546.11万元,完成预算的98.11%,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前瞻性和精细化不足;二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中存在结构性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5年度0个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0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本部门将进一步优化预算安排,调整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除涉密敏感信息外,我单位将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2025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见附件
第五部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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