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司法局2024年绩效自评报告及附表
2024年度桃源县司法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司法局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725006430343K,单位负责人:曹立清,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定”方案明确,本局内设10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政工室、装备财务保障股、法制办、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局、行政复议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所属3个直属单位:即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湖南省桃源县公证处、县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下辖28个乡镇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2024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124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90人,退休人员34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县司法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总支出208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19万元,占70.35%;项目支出617.97万元,占29.65%。总支出中人员支出1226.2万元,占支出的58.83%;一般公用支出239.99万元,占总支出的11.52%。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209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38万元,项目支出611.13万元。部门决算支出208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19万元,项目支出617.97万元。
(三)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近年出国(境)支出都为0,没有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支出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决算8万元,上年支出10万元,相较减少2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业务用车次数减少,燃油及维修费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本年公务接待费开支5.92万元,上年支出6.47万元,相较减少0.75万元,少11.59%。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实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支出减少。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总体工作布局,聚焦夯实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基础,聚力服务发展、良法善治、司法为民、安全管控、队伍建设“五大重点”,为我县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2024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全年信息稿件上稿数60篇以上;全年开展警务督察数量4次以上;监管年初在册矫正对象和年内新接收人员350人以上;出具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报告数量200份以上;调解县乡村三级各类矛盾纠纷4500件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件以上;全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50件以上;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5件以上;全年受理行政应诉案件70件以上;审查规范性文件数20件以上;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13000人次以上;开展普法专题活动120次以上;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级2个,省级4个。
②质量指标。县级以上网站报刊信息上稿70%以上;警务督察发现问题交办整改率100%;矫正对象矫正比例100%;调解纠纷成功率95%以上;法律援助案件结案75%以上;案件回访率100%;公证程序合格率100%;行政复议案件结案100%;规范性文件审查合格100%;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通过100%;各项普法活动群众知晓率90%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通过率100%;机关事务正常运转率100%;党建工作考核达标率100%。
③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时间在递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公证案件办结时间在递交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行政复议答复时间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答复,复杂疑难案件90日内答复。
④成本指标。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100%;基本支出1480.38万元万元;项目支出611.13万元。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县域内社区矫正重新犯罪控制率0.3%以下;普法覆盖人数约80000人次以上;提升县域法治氛围;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②可持续影响。改善县域法治环境;通过学法考法,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③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在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过程中,2024年,我单位在事前、事中、事后的主要工作任务中,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措施,已经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构建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31分,部门整体支出运行情况优秀,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发展实际,绩效运行监控到位,绩效运行评价切合实际。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全年信息稿件上稿数:年度指标值≧60篇,全年县级以上各级信息上稿数252篇。
(2)全年开展警务督查数:年度指标值≧4次,全年共开展警务督察12次。
(3)在册矫正对象和年内新接收人员监管数:年度指标值≧350人,2024年年初在册矫正对象372人,年内新接管社区矫正对象合计214人,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
(4)出具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报告数:年度指标值≧200份,全年出具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报告205份。
(5)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数:年度指标值≧4500起,全年全县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10334件,调解成功10164件,成功率98.35%。
(6)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年度指标值≧800件,全年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18件,其中,民事案件318件、刑事案件122件、认罪认罚案件578件。
(7)办理公证案件数:年度指标值≧750件,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53件,无错证、假证,没有一起公证业务投诉。
(8)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数:年度指标值≧75件,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5件。
(9)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数:年度指标值≧70件,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83件。
(10)审查规范性文件等数:年度指标值≧20件,全年共审核县政府办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发规范化文件10件、各类会议纪要26份、其他重要文件121份,为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11)组织全县学法考法人数:年度指标值≧13000人次,全年组织全县14159名公职人员参加了普法考试。
(12)开展普法专题宣传活动数:年度指标值≧120场次,全年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共计280场次。
(13)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个数:年度指标值≧国家级2个、省级4个,由于上级未发申报文件,本年我县未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仅开展复核工作(国家级4个、省级13个)。
2.质量指标
(1)网站报刊信息上稿率:年度指标值≧70%,全年向县级以上网站报刊投稿339份,信息上稿252份,上稿率74.33%。
(2)警务督察问题交办整改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开展警务督察12次,交办问题4个,整改4个,整改率100%。
(3)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全县无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无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矫正率100%。
(4)人民调解纠纷成功率:年度指标值≧95%,全年全县各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0334件,调解成功10164件,成功率98.35%。
(5)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率:年度指标值≧75%,全年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18件,其中,民事案件318件、刑事案件122件、认罪认罚案件578件,结案824件,结案率80.94%。
(6)法律援助案件回访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我局对办理的全部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回访率100%,无一起投诉案件。
(7)公证事项合格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18件,没有出现错证、假证,没有一起公证业务投诉。
(8)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5件,审结85件,结案率80.95%。
(9)规范性文件审查合格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共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等文件164件,合法合规行使审查职能,未出现一次错误。
(10)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通过率:年度指标值100%,组织全县14159名公职人员参加了普法考试,无纸化考试合格率100%。
(11)各项普法活动群众知晓率:年度指标值≧90%,开展各类普法活动经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热或者在各乡镇场期开展,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各项普法活动群众知晓率高于95%。
(12)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通过率:年度指标值100%,本年对已经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成功的单位进行复检,均未发现问题,复核通过率100%。
(13)机关事务正常运转率:年度指标值100%,经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2024年我局被评为良好单位,我局各项工作事务均按时按质完成。
(14)党建考核达标率:年度考核制100%。2024年我局党组书记在全县“一把手”党建述职中评为好等次。
3.时效指标
(1)任务完成及时率:年度指标值100%,经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2024年我局被评为良好单位,我局各项工作事务均按时按质完成。
(2)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时间:年度指标值在递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县法律中心本年严格按照案件受理时间办理,均在要求时间范围内受理。
(3)公证案件办结时间:年度指标值在递交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县公证处本年严格按照案件办结时间办理,均在要求时间内出具公证书。
(4)行政复议答复时间:年度指标值在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答复,复杂疑难案件90日答复,行政复议股本年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案件答复时间办理。
4.成本指标
(1)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年度指标值100%,本年年初预算2091.51万元,决算支出2084.16万元,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基本支出:年度指标值1480.38万元,本年基本支出1466.19万元,支出控制率100%。
(3)项目支出:年度指标值611.13万元,本年项目支出617.97万元,本年县财政下拨辰农天禾行政赔偿案赔偿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部门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1)重新犯罪控制率:年度指标值≦0.3%,本年全县无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无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2)普法覆盖人数:年度指标值≧80000人次,通过集中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大学生送法下乡”等活动,普法覆盖人数约90000人次。
(3)对县域法治氛围的影响与对群众法律意识的影响,年度指标值为提升,本年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证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县域发展提供有力地法治保障,提升县域法治氛围,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2.可持续影响指标
(1)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率:年度指标值为提升,本年通过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以及各项普法活动,提高公职人员及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指标值≧90%。通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回访工作及民调工作体现,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较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欠完整、精准。因与行政复议股、普治股等相关业务部门衔接度不够,对相关业务工作了解不够,部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定不精准、不合理,脱离了实际业务工作进度。
八、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设。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部门沟通衔接。加强与普治股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沟通,根据业务工作开展计划与项目资金量切实制定精准、科学、完整的绩效申报目标。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项资金管理程序化,及时督促业务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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