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县政府>机构职能>政府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详细内容

内设机构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16:03 【字体:

一、办公室(纪检室)

办公室主任:许湘波,电话:0736-6623583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密、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食堂管理、接待、机关院落安全、物业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组织起草落实生态环境措施、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拟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协调配合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县内履约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负责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县级中心工作、事务中心安排工作的调配;负责城管创建、防汛、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负责人:王海飞,电话:0736-6623583

纪检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政令畅通工作。

二、科技监测与财务股

股长:金亚男,电话:0736-6632169

承担权限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负责项目申报、管理与监督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警预测,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的编制及实施;负责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小康社会环境质量考核;负责基层党建及工会工作。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污染防治股

股长:朱平,电话:0736-6623219

①污染防治股(1)负责本地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核算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配合完成长江生态修复驻点研究、河(湖)长制、洞办、长江办相关工作。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长:冯伟,电话:0736-6623219

②污染防治股(2)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本地区相关义务;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自然生态股

股长:佘宏胜,电话:0736-6506848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本地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林长制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转移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领域、核安全领域)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任:方敏,电话:0736-6623185

负责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工作;负责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负责“三线一单”管理,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与核发登记工作。负责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股(投诉举报中心)

主任:谢海涛,电话:0736-6628277

负责拟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分解与督促落实驻地党委政府、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事项;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配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转办、督办生态环境问题举报(信访)案件;负责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统筹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责任险相关工作;负责综治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国家安全工作。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法制股

股长:杨飞兵,电话:0736-6632165

负责辖区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管理工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责统筹“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主动公开事项监督管理,辖区内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实施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负责辖区内环境应诉、行政复议及“两法衔接”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执法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桃源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环保世纪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归口管理社会公众参与方面的环保业务培训,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执法中队

执法一中队队长:杨红围,电话:0736-6628277

执法二中队队长:鲁卫国,电话:0736-6628277

执法一中队:负责青林乡、枫树乡、盘塘镇、马鬃岭镇、架桥镇、双溪口镇、漆河镇、热市镇、九溪镇、黄石镇、佘家坪镇、三阳港镇、理公港镇、牛车河镇、龙潭镇、观音寺镇等16个乡镇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一般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得出处理建议等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管执法,负责监督污染源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机构;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及变更申报登记工作;负责牵头编制本地区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置和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二中队:负责漳江街道、浔阳街道、陬市镇、木塘垸镇、泥窝潭乡、茶庵铺镇、杨溪桥镇、沙坪镇、剪市镇、夷望溪镇、郑家驿镇、西安镇等12个乡镇、街道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一般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得出处理建议等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管执法,负责监督污染源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机构;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及变更申报登记工作;负责牵头编制本地区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置和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常德市桃源生态环境监测站

站长:刘杰,电话:0736-6628266

负责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其他类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参与辖区内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负责生态功能区考核、高质量发展、五好园区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发布环境信息,承担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有关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的数据库档案;负责小康考核监测数据统计工作;配合各职能站股室队搞好污染纠纷调处中的监测工作。完成市局相关科室,以及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县高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服务办公室

负责人:朱志忠,电话:0736-2607680

指导、参与高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承担与分局、行政综合执法局及相关股室的工作衔接、联系。完成分局党组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