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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09:55 【字体:

一、机关股室

1.办公室(联系电话6600153)

岗位职责: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日常接待、来信来访、机关安全工作;负责各类信息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印章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负责信访、投诉和举报受理,县长热线交办工作的处理和回复;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应急工作。

2.政工人事股

岗位职责:负责单位组织、人事、编制、劳资、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宣传思想、人口和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妇女儿童工作;负责局责任制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股

岗位职责:负责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和本局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及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执法责任制,检查、指导本局执法工作和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与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4.财务装备股

岗位职责:负责编制本局年度财政预算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本级财务管理和及时入账工作,做好固定资产、非税票据、现金、有价证券的管理审核与监督工作;负责本局的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的申报与划缴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器械(具)的维修和办公自动化、通讯设备的管理、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采购局机关办公用品和日常接待物品。

5.公用事业管理股

岗位职责:负责承担市政基础设施接收、运行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城市照明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设施验收、接收工作;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夜景和道路照明工作。负责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指导、监督、考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担城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拟订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有关技术培训和技术攻关工作;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经营企业的监管及考核工作。

6.行政许可办公室

岗位职责:负责受理网上或书面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集中承办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宜;负责在县政务中心设立对外服务窗口;负责建立内部信息通报制度和沟通机制,建立本局内部系统专用网络。所行使的行政许可如下: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4)城市道路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5)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6)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行政许可。

7.渣土管理办公室

岗位职责:负责建筑垃圾(包含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设置的规划;负责根据县城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8.智慧城市管理中心

岗位职责:负责智慧城管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9.城市管理监督考评股

岗位职责:负责文明创建、城管创建工作。

二、局直属执法大队

1.交通大队

岗位职责:在县城建成区内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2.城市规划执法大队

岗位职责:在县城建成区内负责行使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和批准的设计图纸,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使用性质、外形、色调、高度等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3.城市城建执法大队

岗位职责:在县城建成区内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4.环保执法大队

岗位职责:在县城建成区内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区垃圾等废弃物以及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在临街或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修理汽车、摩托车、喷漆或者其他产生环境污染作业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三、派出机构

1.驻漳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岗位职责:负责县城建成区漳江街道范围内的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及局指定查处的案件和其他事务。

2.驻浔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岗位职责:负责县城建成区浔阳街道范围内的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及局指定查处的案件和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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