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任:杨丽美 联系电话:0736-6622386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保密、综合治理、门卫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牌子)
股长:智 婧 联系电话:0736-6622387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党建党群、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及编制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管理、年度考核、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
股长:唐剑钢 联系电话:0736-6620400
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投资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指导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林业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管理县级林业基金;负责林业行业有关规费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林业财务统计工作。
四、造林绿化股(含林木种苗工作站、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股长:傅金洲 联系电话:0736-6623385
贯彻执行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林业和草原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石漠化防治;承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开展林业和草原国际(地区)的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国外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
五、资源林政和改革发展股(加挂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
股长:贺凯波 联系电话:0736-6635539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草湿资源动态监测和各类问题图斑整改销号;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申报和监管;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和行政许可资料归档管理;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及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负责使用林地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林业法治政府、营商环境、政府信息(含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和权责清单更新工作;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本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负责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负责县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管理等工作。
六、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加挂湿地管理办公室)
股长:龚美球 联系电话:0736-6622386
指导、监督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制订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科普宣传教育;负责市委托县或由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市规划内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申报建设;按权限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审核建议并做好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损害常态化巡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销号;组织指导全县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
七、森林防火股
股长:印源 联系电话:0736-6636765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审批与火源管理、防火设施设备建设等工作;督促检查乡镇(街道)、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野外违规用火案件督办及隐患排查;负责森林防火信息报送;负责本局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信访、禁毒、扫黑除恶、民调;牵头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八、林长制工作股(加挂执法股牌子)
负责人:江辉 联系电话:0736-6622386
负责拟订林长制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重点工作任务,监督林长制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承办县级林长会议,督促落实林长令、林长会议、林长指示的要求和林长交办的事项;组织开展全县林长制年度工作考核;承担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防汛工作;负责辖区内涉林案件的查处、移送、回复,以及对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指导全县乡镇(街道)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及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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