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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3-05 12:59 【字体:

一、办公室(加挂人事股、财务股牌子)  联系电话:0736-6631317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及网站的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二、市场管理股(加挂政策法规般、行政许可服务办公室、产业办牌子)  联系电话:0736-6631312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拟订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管理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统筹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基地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三、文化股(加挂文物股、广电股牌子) 联系电话:0736-6628920

拟订全县文学、戏曲、戏剧、音乐、舞蹈、杂技、美术、书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文化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文化领域的行业学会或协会工作。统筹规划、申报、安排文化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指导全县文物资源资产保护管理工作。承办文物保护工程相关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监督全县考古工作和建设工程中的文物调查、勘探及抢救性发掘工作。组织实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和认定工作,组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省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相关审核、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查处盗窃、盗掘、破坏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的案件提出专业性意见。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的创新融合发展。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进行管理。承担广电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出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合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申报、安排广电项目及资金。

四、旅游股  联系电话:0736-6633656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旅游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域旅游发展中心的业务工作统筹、日常工作指导和重要景区监管;负责管理全县旅游市场;统筹安排全县旅游领域的专项经费;指导全域旅游发展中心的品牌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旅游领域的行业学会或协会工作。 

五、体育股(加挂体彩站牌子) 联系电话:0736-6629355

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推动体育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全县全民健身工程的组织实施;拟订县本级全民健身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全县群众体育综合竞赛;承办或组织参加省以上群众体育竞赛;指导全县体育协会工作。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训练竞赛工作计划,指导管理全县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牵头组织全县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全县体育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全县体育科研工作;配合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青少年体育训练与活动的阵地建设工作;指导、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事项。负责体育彩票销售与管理。指导、监督全县体育领域的行业学会或协会工作。统筹规划、申报、安排体育项目及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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