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县政府>机构职能>政府部门>桃源县卫生健康局>详细内容

内设机构

来源: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03-05 13:17 【字体:

(一)办公室(宣传股)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宣传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负责舆情监测监控与应对处置。

(二)人事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援藏援疆、援外及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卫生健康领域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健康桃源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拟定县属卫生健康基础设施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县属卫生健康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设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四)财务股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定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拟定全县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

(五)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六)法制与监督股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全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七)医政医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相关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八)中医药管理股

负责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审查、认可中医人员和中医行业中药人员执业资格;负责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管理指导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医药行业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中药行业的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医药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负责全县中医专项补助经费和中医药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县中医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九)公共卫生股

制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评估、指导协调学校常见病防控;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曰常工作。拟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措施、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措施办法。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措施办法和工作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一)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股(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血吸虫病消灭和控制国家标准达标工作;负责全县血吸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管理,协助规划和指导血吸虫病防治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十二)爱国卫生工作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及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实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