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县政府>机构职能>政府部门>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详细内容

下属机构

来源: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3-01 17:08 【字体:

一、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具体部署,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二)协调推进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相关工作,为县政府下达重点项目计划及责任目标提出建议。

(三)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等工作。

(四)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的沟通联络、进度调度、问题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成效及作用评价工作,对县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对参建单位实行业绩记录。

(六)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桃源县产业发展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战略,参与编制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预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的趋势,协助组织研究第三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提出第三产业及主要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协助组织制订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指导目标,协助安排省拨、市拨第三产业引导资金,协助衔接平衡第三产业与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协助开展县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桃源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测中心、价格成本调查队)

职责: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监测、分析、发布行政区域范围内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对重大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中涉案财物进行价格鉴定,调解价格纠纷。

四、桃源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和修订县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按县政府确定的方案和政策,负责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依据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原则,拟定基金使用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并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落实和跟踪管理工作。

五、桃源县粮油食品质量检测中心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粮油质量标准化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发布质量监督检测公告;负责制订粮食质量检测检验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仓储、运输中的技术规范;负责制订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粮食收购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负责粮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粮食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负责组织培训考核检验人员,推行持证上岗,原承担的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指导等。

六、桃源县粮食行政执法大队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的贯彻落实;对社会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粮食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承担区域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办证、年检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